促進青年參與創新科技的障礙與對策

 

 

青 年 創 研 庫 04

「 教 育 與 創 新 」 專 題 研 究 系 列

促 進 青 年 參 與 創 新 科 技 的 障 礙 與 對 策

二 零 一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九 日

 

 

創 新 科 技 不 僅 是 推 動 經 濟 增 長 及 發 展 的 主 要 動 力 , 也 是 提 高 社 會 競 爭 力 的 關 鍵 因 素 。 特 區 政 府 在 過 去 十 多 年 致 力 推 動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的 發 展 , 在 基 建 設 施 、 資 助 基 金 、 人 才 培 育 等 皆 下 了 不 少 功 夫 。 不 過 , 本 港 創 新 及 科 技 產 業 的 表 現 , 仍 較 其 他 經 濟 體 系 相 對 遜 色 。數 據 顯 示 2013 年 香 港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的 增 加 價 值 , 總 計 只 有 147 億 港 元 , 佔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( GDP ) 的 0.7% 。 而 從 事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的 人 數 只 有 32,000 人 , 佔 總 就 業 人 數 不 足 百 分 之 一 ( 0.9% )1。 儘 管 特 區 政 府 一 直 強 調 重 視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的 發 展 ; 然 而 , 從 以 上 數 據 , 可 見 香 港 有 關 方 的 表 現 仍 大 有 改 善 空 間 。

現 時 本 港 各 大 院 校 每 年 平 均 培 養 約 6,000 名 可 投 身 創 新 科 技 的 畢 業 生 。 然 而 , 畢 業 後 投 身 創 新 科 技 的 人 數 卻 比 預 期 為 小 。 究 竟 培 育 的 人 才 有 否 投 身 相 關 產 業 ? 本 地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如 何 吸 引 人 才 和 避 免 人 才 流 失 ? 有 哪 些 因 素 妨 礙 本 港 創 新 科 技 的 發 展 ? 香 港 青 年 對 投 身 相 關 產 業 有 什 麼 疑 慮 ? 而 在 人 才 培 育 、 社 會 氛 圍 和 政 策 措 施 上 , 對 青 年 投 身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起 了 什 麼 影 響 ? 這 些 問 題 均 值 得 研 究 。

是 項 研 究 主 要 透 過 大 學 生 網 上 問 卷 調 查 、 青 年 聚 焦 小 組 訪 談 , 專 家 及 學 者 訪 談 , 探 討 香 港 青 年 對 參 與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的 看 法 及 期 望 。 研 究 以 現 正 修 讀 或 曾 經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﹙ 理 學 科 / 工 程 科 和 科 技 科 ﹚ 之 大 學 生 和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參 與 者 為 對 象 , 了 解 他 們 投 身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的 考 慮 因 素 , 藉 此 就 鼓 勵 青 年 人 參 與 創 新 及 科 技 行 業 方 面 , 尋 求 改 善 的 對 策 和 建 議 。

 

研 究 主 要 結 果

  1. 受 訪 青 年 認 為 課 程 的 實 踐 和 應 用 元 素 較 少 , 對 個 人 將 來 投 身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的 幫 助 屬 一 般 。
  2. 受 訪 青 年 認 為 個 人 創 新 能 力 只 屬 一 般 , 對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認 識 不 深 , 對 從 事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亦 未 感 樂 觀 。
  3. 大 部 份 受 訪 青 年 認 同 香 港 要 加 強 創 新 科 技 發 展 , 並 認 為 增 加 科 研 資 源 投 入 、 開 拓 產 品 市 場 及 提 供 實 習 機 會 等 , 可 起 促 進 作 用 。
  4. 受 訪 青 年 認 為 社 會 氛 圍 、 科 研 投 資 及 環 境 土 地 等 是 影 響 香 港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。
  5. 受 訪 青 年 認 為 政 府 對 創 新 科 技 的 重 視 不 足 , 同 時 缺 乏 全 面 政 策 和 資 源 去 推 動 ; 對 現 時 創 新 科 技 產 業 的 表 現 亦 感 到 不 滿 意 。


研 究 主 要 建 議

  1. 開 拓 更 多 本 地 或 外 地 實 習 機 會 。
  2. 鼓 勵 院 校 與 私 營 企 業 合 作 , 協 助 青 年 在 學 期 間 加 強 從 創 新 意 念 落 實 至 商 品 應 用 的 經 驗 。
  3. 政 府 帶 頭 採 用 來 自 本 地 的 創 新 及 科 技 產 品 。
  4. 當 局 應 以 全 球 視 野 , 積 極 開 拓 本 地 以 外 市 場 。
  5. 持 續 在 校 園 和 社 區 帶 動 重 視 創 新 科 技 風 氣 , 促 進 社 會 氛 圍 。

 

 

 


1 政 府 統 計 處 。 2015 。 〈 專 題 文 章 : 香 港 經 濟 的 四 個 主 要 行 業 及 其 他 選 定 行 業 〉 , 載 《 香 港 統 計 月 刊 》 2015 年 4 月 , 頁 FA9 – FA10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