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善青年理財教育

 

 

青 年 創 研 庫 46

「 教 育 與 創 新 」 專 題 研 究 系 列

改 善 青 年 理 財 教 育

二 零 一 九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

 

 

理 財 與 人 生 規 劃 息 息 相 關 , 人 生 中 各 項 決 定 都 涉 及 理 財 學 問 。 隨 著 社 會 及 經 濟 發 展 急 速 , 消 費 物 價 指 數 持 續 上 升 , 年 輕 一 代 的 財 政 壓 力 漸 趨 沉 重 , 理 財 能 力 更 顯 重 要 及 迫 切 。

 

據 投 資 者 及 理 財 教 育 委 員 會 ( 投 委 會 ) 指 出 , 學 生 在 完 成 中 學 教 育 後 , 理 應 具 備 建 立 財 務 計 劃 、 制 定 人 生 規 劃 並 考 慮 當 中 的 財 務 需 要 、 描 述 常 見 理 財 工 具 , 以 及 列 出 潛 在 風 險 和 回 報 等 能 力1。 當 學 生 步 入 成 年 時 , 將 能 夠 有 信 心 地 搜 尋 和 利 用 資 訊 , 以 作 出 有 根 據 和 負 責 任 的 財 務 決 定

 

惟 近 年 多 項 與 青 年 理 財 相 關 的 數 據 資 料 , 均 令 人 對 青 年 的 理 財 能 力 有 所 擔 心 。 如 2018 年 一 項 調 查 指 出 , 六 成 受 訪 中 學 生 ( 59% ) 曾 出 現 入 不 敷 支 情 況2。 而 根 據 破 產 管 理 處 的 資 料 , 在 2018 年 申 請 破 產 的 總 人 數 當 中 , 30 歲 或 以 下 人 士 佔 了 約 一 成 半 ( 15.76% )3

 

目 前 , 理 財 教 育 並 非 香 港 教 育 系 統 必 須 涵 蓋 的 常 規 教 育 內 容 , 往 往 容 易 為 學 校 或 教 師 所 輕 視 , 只 以 週 會 等 非 正 規 課 程 ( Informal Education ) 形 式 、 或 透 過 部 分 學 科 的 個 別 學 習 單 元 ( 如 通 識 教 育 ) 進 行 , 致 令 教 育 成 效 有 限 。

 

理 財 的 最 終 目 的 , 是 希 望 「 一 個 人 能 完 全 應 付 當 前 及 持 續 的 財 務 責 任 , 對 財 務 前 景 感 到 安 穩 , 並 有 條 件 選 擇 享 受 生 活 」 , 繼 而 得 以 利 用 所 累 積 的 財 富 , 應 對 個 人 社 會 經 濟 問 題 , 或 達 致 個 人 福 祉4。 因 此 , 針 對 青 年 群 體 推 行 系 統 化 的 理 財 教 育 , 顯 得 非 常 重 要 。

 

為 了 解 現 時 青 年 的 理 財 習 慣 、 態 度 和 觀 念 , 研 究 於 2019 年 7 至 8 月 期 間 , 透 過 網 上 問 卷 方 式 , 訪 問 本 港 1,034 名 就 讀 高 中 、 大 專 / 大 學 級 別 的 學 生 , 以 及 應 屆 大 專 / 大 學 畢 業 生 。 研 究 亦 訪 問 了 20 名 青 年 個 案 , 以 及 多 名 熟 悉 相 關 議 題 的 專 家 和 學 者 , 了 解 不 同 持 分 者 對 理 財 教 育 所 持 的 理 念 和 意 見 。

 

研 究 主 要 結 果

  1. 受 訪 學 生 和 專 家 都 認 同 推 行 青 年 理 財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, 認 為 掌 握 理 財 能 力 , 對 於 青 年 自 身 和 紓 緩 社 會 問 題 均 有 益 處 。
  2. 多 數 受 訪 青 年 對 於 防 範 理 財 危 機 的 警 覺 性 頗 高 ; 但 有 受 訪 專 家 認 為 青 年 不 乏 理 財 知 識 , 墮 入 理 財 危 機 多 源 於 態 度 問 題 。
  3. 研 究 顯 示 , 香 港 青 年 在 各 個 理 財 相 關 範 疇 的 表 現 顯 得 不 足 :
    3.1 就 個 人 開 支 編 定 財 務 預 算 的 習 慣 並 不 普 及 ; 與 此 同 時 , 為 數 不 少 的 受 訪 學 生  均 曾 經 歷 入 不 敷 支 的 情 況 。3.2 部 分 受 訪 學 生 持 放 任 消 費 態 度 ; 部 分 更 表 示 因 能 延 後 付 款 而 使 用 信 用 卡 。3.3 因 可 運 用 的 資 金 不 多 , 不 少 青 年 對 於 理 財 缺 乏 動 機 。3.4 對 於 理 財 自 覺 知 識 不 足 , 特 別 是 對 於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認 識 。
  4. 青 年 理 財 教 育 具 備 以 下 三 大 重 點 :
    4.1 鼓 勵 青 年 為 達 成 未 來 個 人 目 標 做 好 財 政 準 備 。4.2 協 助 青 年 建 立 健 康 理 財 價 值 觀 。4.3 增 加 青 年 對 於 投 資 工 具 以 及 風 險 的 認 識 。
  5. 高 中 階 段 是 最 適 合 推 行 青 年 理 財 教 育 的 時 機 ; 推 行 模 式 以 體 驗 式 教 學 為 佳 。
  6. 青 年 理 財 教 育 屬 多 個 持 分 者 、 跨 界 別 的 教 育 議 題 。 除 學 校 和 政 府 以 外 , 其 他 持 分 者 如 家 長 和 非 政 府 機 構 等 的 參 與 , 都 非 常 重 要 。

 

研 究 主 要 建 議

  1. 建 議 教 育 局 把 「 理 財 教 育 」 列 入 為 新 高 中 課 程 「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」 的 指 定 範 疇 之 一 , 讓 所 有 青 年 能 於 中 學 階 段 對 理 財 有 基 本 認 識 。
  2. 建 議 投 委 會 把 「 為 達 成 未 來 個 人 目 標 做 好 財 政 準 備 」 列 為 青 年 理 財 教 育 的 切 入 點 , 藉 此 鼓 勵 青 年 及 早 開 展 理 財 策 劃 。
  3. 建 議 投 委 會 就 《 香 港 金 融 理 財 能 力 架 構 》 列 明 的 理 財 能 力 及 表 現 訂 出 優 次 , 並 提 供 更 多 教 學 指 引 和 示 例 。
  4. 家 長 、 商 界 及 大 專 學 界 等 均 可 就 推 動 青 年 理 財 教 育 行 前 一 步 。

 


1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(前稱投資者教育中心)。2015年。《香港金融理財能力架構》。

2香港商報。2018年4月13日。〈三成中學生透支生活費 理財意識高不代表懂得管理財〉。

3破產統計處。2019年。〈有關破產人概況及呈請人類別的周年統計數字(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)〉。

4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。2019年。《理財能力策略2019》。頁2-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