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 年 創 研 庫 32

「 社 會 與 民 生 」專 題 研 究 系 列

提 升 香 港 生 育 率

二 零 一 八 年 七 月 二 十 六 日


 

香 港 人 口 持 續 老 化 。 隨 著 戰 後 嬰 兒 潮 出 生 的 一 代 逐 漸 踏 入 老 年 , 6 5 歲 及 以 上 的 長 者 人 口 , 預 計 由 2 0 1 6 年 的 1 1 6 萬 , 倍 增 至 2 0 3 6 年 的 2 3 7 萬 。 老 年 人 口 撫 養 比 率 , 也 由 2 0 1 6 年 的 2 3 1 , 上 升 逾 倍 至 2 0 3 6 年 的 5 2 7 ; 隨 後 仍 繼 續 向 上 [ 1 ] 。

 

除 了 因 為 香 港 人 口 預 期 壽 命 有 所 延 長 外 , 出 生 率 持 續 偏 低 , 也 是 導 致 人 口 老 化 其 中 一 個 成 因 。 據 世 界 銀 行 的 統 計 , 香 港 於 2 0 1 6 年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, 位 列 全 球 有 統 計 的 2 4 7 個 國 家 或 地 區 中 , 倒 數 第 三 , 平 均 每 名 女 性 僅 生 產 1 . 2 0 5 個 嬰 兒 。 事 實 上 , 按 特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數 字 , 香 港 過 去 2 0 年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持 續 低 於 2 . 1 的 更 替 水 平 , 從 1 9 7 9 年 的 2 . 1 , 下 降 至 2 0 1 6 年 1 . 2 0 5 。

 

參 考 其 他 國 家 或 地 區 經 驗 , 應 對 人 口 老 化 問 題 , 提 高 生 育 率 為 最 主 要 對 策 , 藉 此 可 補 充 社 會 上 年 輕 人 口 的 數 目 [ 2 ] 。   特 區 政 府 於 2 0 1 5 年 發 表 《 人 口 政 策 - - 策 略 與 措 施 》 報 告 中 , 也 提 出 家 庭 友 善 措 施 、 免 費 幼 稚 園 教 育 、 增 加 房 屋 供 應 等 , 以 支 援 有 意 生 育 的 年 輕 夫 婦 。 但 據 統 計 處 最 新 推 算 , 香 港 的 總 和 生 育 率 仍 會 逐 步 下 降 至 2 0 6 6 年 的 1 . 1 6 6 個 。 [ 3 ]

 

香 港 的 低 生 育 率 若 不 加 以 改 善 , 將 會 為 整 體 社 會 , 以 及 我 們 下 一 代 帶 來 沉 重 代 價 ; 長 遠 更 會 削 弱 香 港 的 競 爭 力 , 包 括 導 致 勞 動 人 口 萎 縮 、 工 作 人 口 的 撫 養 負 擔 增 加 、 醫 療 及 社 會 福 利 財 政 負 荷 加 劇 等 。 生 兒 育 女 , 不 僅 是 個 人 選 擇 與 行 為 , 同 時 會 對 社 會 發 展 帶 來 深 遠 影 響 。 因 此 , 當 局 有 責 任 掌 握 市 民 、 特 別 年 青 一 代 作 出 生 育 決 定 的 影 響 因 素 , 從 而 制 定 有 效 和 針 對 性 的 措 施 。

 

世 界 各 地 政 府 都 積 極 制 訂 政 策 , 以 消 除 年 輕 夫 婦 生 兒 育 女 的 障 礙 , 並 提 高 整 體 新 生 代 的 生 育 意 願 。 而 社 會 上 的 新 生 家 庭 主 要 由 青 年 組 成 , 若 要 制 定 具 前 瞻 性 的 鼓 勵 生 育 政 策 , 也 必 須 面 向 青 年 。 因 此 , 本 研 究 將 從 外 地 的 政 策 經 驗 、 香 港 青 年 的 生 育 意 願 與 他 們 所 面 對 的 妨 礙 因 素 , 作 出 探 討 ; 藉 此 提 出 可 行 建 議 , 希 望 有 助 香 港 締 造 有 利 生 育 的 環 境 和 條 件 , 改 善 生 育 率 現 況 , 以 應 對 人 口 迅 速 老 化 衍 生 的 各 種 社 會 問 題 。


研 究 主 要 結 果

  1. 表 示 將 來 生 育 子 女 的 平 均 數 目 為 1 . 4 1 名 , 較 他 們 理 想 的 數 目 1 . 8 4 名 為 低 。
  2. 希 望 有 圓 滿 家 庭 ( 7 1 . 1 % ) 、 增 加 家 庭 樂 趣 ( 6 8 . 5 % ) 和 喜 歡 小 孩 子 ( 6 6 . 8 % ) , 分 別 為 受 訪 青 年 最 主 要 想 生 小 孩 子 的 原 因 。
  3. 表 示 將 來 不 會 生 育 的 受 訪 青 年 中 , 逾 七 成 ( 7 1 . 4 % ) 表 示 因 養 育 子 女 需 要 花 費 很 多 金 錢 。 其 次 , 近 六 成 ( 5 9 . 3 % ) 表 示 教 養 子 女 責 任 太 大 和 約 五 成 半 ( 5 4 . 9 % ) 表 示 因 香 港 的 房 屋 問 題 。
  4. 六 成 三 ( 6 3 . 3 % ) 受 訪 青 年 認 同 一 個 家 庭 要 有 兒 女 才 算 圓 滿 , 而 近 七 成 ( 6 9 . 4 % ) 則 認 同 自 己 喜 歡 小 孩 子 ; 但 有 六 成 半 ( 6 4 . 8 % ) 同 意 養 育 子 女 對 家 庭 是 一 個 經 濟 負 擔 , 以 及 五 成 七 ( 5 6 . 7 % ) 同 意 香 港 居 住 環 境 不 適 合 有 小 孩 子 。
  5. 受 訪 青 年 認 為 導 致 香 港 生 育 率 低 的 主 要 原 因 , 分 別 為 房 屋 問 題 ( 3 3 . 5 % ) 和 養 育 子 女 需 要 花 費 很 多 金 錢 ( 3 2 . 1 % ) 。
  6. 六 成 五 ( 6 4 . 6 % ) 受 訪 青 年 認 為 現 時 1 0 星 期 的 產 假 並 不 足 夠 。 在 認 為 不 足 夠 的 受 訪 青 年 中 , 他 們 認 為 產 假 的 中 位 數 應 為 1 6 星 期 。
  7. 九 成 三 ( 9 3 . 7 % ) 受 訪 青 年 則 認 為 3 天 男 士 侍 產 假 並 不 足 夠 。 在 認 為 不 足 夠 的 受 訪 青 年 中 , 認 為 侍 產 假 的 中 位 數 應 為 1 2 天 。


研 究 主 要 建 議  

  1. 設 立 生 育 津 貼 , 建 議 首 兩 名 子 女 出 生 後 十 八 個 月 內 可 以 獲 得 $ 2 5 , 0 0 0 港 元 。 同 時 為 鼓 勵 更 多 家 庭 生 育 三 名 子 女 , 第 三 名 子 女 開 始 則 可 以 獲 得 $ 3 0 , 0 0 0 港 元 。
  2. 政 府 未 來 應 增 加 資 助 幼 兒 中 心 和 服 務 名 額 , 短 期 內 應 增 加 幼 兒 中 心 至 每 區 有 一 間 , 長 遠 則 應 重 新 規 劃 幼 兒 照 顧 服 務 , 訂 立 最 低 幼 兒 托 兒 比 率 , 並 按 照 地 區 幼 兒 人 口 , 規 劃 足 夠 的 托 兒 服 務 名 額 。
  3. 延 長 產 假 及 侍 產 假 , 以 循 序 漸 進 的 方 式 , 以 1 4 星 期 產 假 和 5 天 侍 產 假 作 為 起 步 點 , 但 長 遠 應 定 期 重 新 進 行 檢 討 , 繼 續 延 長 產 假 和 侍 產 假 , 以 回 應 社 會 的 需 要 。
  4. 設 立 育 兒 假 , 建 議 於 香 港 設 立 有 薪 育 兒 假 , 容 許 有 6 歲 以 下 子 女 的 家 長 , 並 且 已 按 連 續 性 合 約 受 僱 滿 1 年 , 每 年 可 以 額 外 分 別 有 6 天 有 薪 假 期 , 方 便 父 母 在 子 女 有 需 要 的 時 候 照 顧 他 們 , 同 時 可 以 有 更 多 時 間 陪 伴 子 女 成 長 。
  5. 立 法 設 立 「 支 援 母 乳 餵 哺 工 作 間 」 , 容 許 僱 員 於 分 娩 後 的 半 年 內 , 在 工 作 期 間 可 以 有 授 乳 時 段 擠 母 乳 。
  6. 強 化 傳 統 家 庭 觀 念 , 政 府 以 增 加 青 年 人 內 在 的 生 育 誘 因 為 宣 傳 策 略 , 加 強 向 青 年 人 宣 傳 子 女 對 於 家 庭 的 重 要 性 。

 


1 政府統計處。2017 年。〈香港人口推算 2017-2066〉。
2 Grant, J., Hoorens, S., Sivadasan, S., van het Loo, M., & DaVanzo, J. (2004). Low fertility and population ageing: causes consequences and policy options.
3 政府統計處。2017 年。〈香港人口推算 2017-2066〉。